日本去产能对中国的借鉴

时间: 2017-09-20   作者: 匿名   浏览次数: 69554

与日本钢铁业相似,中国钢铁业也经历了类似于日本1960年后爆发式的增长,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回落,中国钢铁工业难现以往的高增长,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成为政府供给侧改革的重点。通过对日本历史上钢铁业应对产能过剩的过程及结果进行分析,或许对中国的改革之路带来一些借鉴:

1、中国钢铁去产能计划及措施

去年2月,国务院公布《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指出将在近年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压减粗钢产能1.5亿吨。2016年全国共压减6500万吨钢产能,意味着2017-2020年将进一步压减8500万吨产能,2017年去产能目标5000万吨。

在去产能计划的推进中,我国重点提出以下几项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今年6月30日前全面取缔地条钢;依法依规综合施策,坚决把不符合环保、质量、能耗等标准和政策的产能退出;处置“僵尸企业”,做好资产、债务处置和员工安置;钢企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等。

2、日本经验对中国的参考

(1)需严格执行减量置换

在执行去产能政策的过程中,我国2016年已超额完成任务,今年清理1亿吨中频炉产能可能使去产能任务提前、超额完成,一系列行政手段已取得一定成效。参考日本“特安法”措施,尽管淘汰落后设备,但新旧置换令产能并未出现明显下降。对此,我国提出各地一律不得净增钢铁冶炼能力,结构调整及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已经国家核准和地方备案的拟建、在建钢铁项目也要实行减量置换。这一政策需严格执行,才能够防止产能未出现实质性下降的情况。

(2)寻求真正意义上的兼并重组

我国在“十二五”期间也制定过钢铁行业提升集中度的目标,然而非但没完成目标,产业集中度却不升反降,前10家钢企业集中度由2010年的49%降至2015年的34%,致使恶性竞争连连。企业并购的成功率低,并购后的效果不明显,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十三五”再次提及提升钢铁行业集中度仍然面临着不小的困难,跨地区、跨所有制的重组面临较大阻力。

日本钢铁企业并购后的效果明显,充分的发挥了协同效应,其并购模式和经验具有借鉴意义。尽管日本钢铁业在每个时期的并购目标有所侧重,但自始至终都是为了加强行业的合作与竞争,每一次并购都是企业间在业务、技术、生产等方面长期合作基础上、在市场强大压力促动下自身意愿的并购,是真正意义上的并购。

中国钢企并购模式多为政府主导型,政府可能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需求了解不足,单方面为企业选择合并对象对其发展并未起到推进作用。可以学习日本钢企的并购模式,政府逐渐减少对企业并购的干预程度,但可以提供一些鼓励政策,有利于提升并购的成功率和效果。如2011年日本政府通过《产业活力再生法修正案》,旨在简化并购手续,促进企业重组。新日铁住金成为该法案第一个收益者。同时,日本政府还从2011年度财政中拨出1000亿日元的专用资金,向重组企业提供长期贷款。

(3)通过转型扩大出口

中国钢铁行业经历过去几十年的产能扩张,国内需求逐渐满足,出口市场迎来发展,占全球贸易量呈上升趋势。若能把握机遇,抓牢新兴市场新增钢材需求,意义很大。不过,近几年中国出口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国外对我国的钢铁反倾销日益激烈,这与上世纪的日本也非常相似。

二战后日本钢企在困境时充分利用了低成本优势,源源不断地出口钢材,也与全球尤其美国也产生了诸多贸易摩擦。日本采取的措施是积极与国外进行贸易谈判,降低钢铁出口总量。另外,通过产品结构优化,增加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有效地抵消了低端品种的减少。此后日本开始注重出口重心转移、高端钢材出口以及制造业的海外迁移、在海外建加工配送中心等,推动出口市场发展,对缓解国内产能过剩起到了重要作用。

对于贸易摩擦,中国涉案企业也可以学习日本积极参与应诉,维护正当利益,还需要政府层面上推动双方和业界通过对话磋商或谈判处理贸易争端。另外,中国可以尝试出口转型,将一些高端制造业迁移到一些发展中国家,建立加工配送中心等,要求使用从中国进口的钢材,实现通过钢材跟随下游制造业海外迁移的出口,能够有效地规避贸易壁垒,在为当地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互利互惠。

(4)去产能对钢价影响或有限

去产能政策实施以来,中国钢材价格结束了长达5年的熊市,自2016年2月起进入上升通道。然而,日本“特安法”措施实施之后,短期效果明显,钢材价格连续上涨了两年时间,但市场需求变化多端,政策无法做到精准预测与发力,日本钢材价格随后进入长达二十多年的调整期。从长期看,去产能可能带来的钢价上涨能否持续,取决于整体的经济环境以及市场需求,毕竟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始终是以追逐利润为导向,这是政策所无法左右的,去产能过程可能会出现反复,整个过程也可能被拉长。

(5)钢企超额利润可能不会持续

受供给侧改革带来的钢材供应端收缩、市场竞争环境趋于公平,钢材价格上涨所推动,钢企盈利情况大幅好转,我国重点钢厂从2015年的亏损645亿元到2016年盈利304亿元。日本在实施“特安法”措施之后的两年,钢厂销售利润率也出现大幅上升,但之后五、六年销售利润率连续下降。也就是说,在去年下半年和今年1季度钢价暴涨下为我国钢企带来的超额利润,也可能不会持续,后期将回归正常利润水平。